台電同心圓地季刊第199期

一、前言 我國堪稱是目前全世界最重視處理各個場域性 騷擾問題的國家,除在2002年制定之兩性工作 平等法(現已更名為性別工作平等法)中,對 發生在職場之這類行為加以規範外,在2004年 又於性別平等教育法中,對校園性騷擾問題也 嚴肅面對回應。到2006年更進一步制定性騷擾 防治法,將在軍中、公共場所、一般服務及專 業服務領域所發生之這類事件,也一併納入加 以處理,一般通稱為「性騷擾三法」。在2021 年12月1日,總統又公布另一與此一問題相關之 跟蹤騷擾防制法,甚至將某些具危險性之跟蹤 (stalking)行為刑罰化,此法將自今年6月1日 開始施行,在聯合國目前極為重視對婦女暴力 問題之際,實是一具有前瞻性之作為,讓我國 在各個領域追求性別平等理念之實踐,又向前 大幅邁進一步,而值得在此為大家將這個法律 做一簡單之介紹,並探究它對日益複雜多元化 之職場各種不同性別互動關係,究竟會帶來什 麼樣之影響,以及事業單位與受僱者本身應採 取如何之因應。 二、本法重要條款簡介 本法共有23條條文,它的重要內容如下: (1) 跟蹤騷擾行為之定義及態樣(第3條):這 是本法最重要之條文之一,首先,它開宗 56 EAPs 停看聽 性別尊重篇 〈跟蹤騷擾防制法〉 知多少? 文/中央研究院歐美研究所兼任研究員 焦興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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