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Enter到主內容區
:::

 Logo

:::
台灣的電力如何邁向淨零排碳.png

電價調整近況

112年上半年電價調整說明

背景說明

依據106年1月26日公告修正之電業法第49條第2項「公用售電業及輸配電業應依前項計算公式,擬訂電價及各種收費費率,報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後公告之;修正時亦同。」同條第4項亦明訂:「中央主管機關為辦理電價、收費費率及其他相關事項之審議及核定,得邀集政府機關、學者專家及相關民間團體召開審議會。」

電價調整過程

經濟部於112年3月17日召開112年上半年「電價費率審議會」,考量112年燃料價格仍處高檔,造成台電巨大經營壓力,應適時調整電價反映成本。因此審議會決議,平均電價調漲11%,但考量照顧民生、穩定物價及降低用電衰退產業衝擊,住宅用電700度以下、小商店1500度以下、農漁及學校用電不調漲,去年下半年用電衰退產業調幅減半。

為減少台電虧損及由較有能力者負擔較多電費的原則下進行調整,審議會決定,針對高壓及特高壓的產業用電大戶調漲其電價17%,而產業低壓以內需、微中型企業為主,電價調漲10%,低於產業高壓之調幅。另外,為減緩用電衰退產業衝擊及照顧產業弱勢,產業111年下半年用電衰退10%以上者之產業調幅減半,農漁業電價不調整。

此外,為顧及民生物價及促使用電度數較高用戶節約能源,住宅700度以下(93%,1,231萬戶)、小商店1500度以下(84%,76萬戶)電價不調整,住宅701~1000度、小商店1501~3000度微調3%。同時為提高節能誘因,住宅用電1001度以上調漲10%、小商店3001度以上調漲5%。另外,為照顧學生上課環境,學校(幼兒園至大專院校)電價不調整。

去年電價調整,因調價後產生的節電效果,實際上台電所收的平均單價為2.8064元/度,在此基礎上,依上述方案核算調整後之整體平均電價為3.1154元/度,漲幅為11%。將於4月1日開始實施。另外,本次調幅減半的產業,以及凍漲的農漁業及學校,會在下半年提報審議會檢討。

台灣電力APP_2407.png