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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灣的電力如何邁向淨零排碳.png

電價調整近況

112 年下半年電價調整說明

背景說明

依據 106 年 1 月 26 日公告修正之電業法第 49 條第 2 項「公用售電業及輸配電業應依前項計算公式,擬訂電價及各種收費費率,報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後公告之;修正時亦同。」同條第 4 項亦明訂:「中央主管機關為辦理電價、收費費率及其他相關事項之審議及核定,得邀集政府機關、學者專家及相關民間團體召開審議會。」

電價調整過程

經濟部 112 年 9 月 19 日召開 112 年第 2 次電價費率審議會,考量國際預期燃料價格有緩跌趨勢,政府在今年已財務支持台電且明年已編列預算增資台電,為利物價穩定,因此議決本次電價不調整,維持平均電價 3.1154 元/度。

本次審議會併同檢討 111 年 7 月起凍漲及減調之行業用電情形,基本原則仍是考量弱勢、公益用戶持續維持凍漲,產業復甦的部分則是不再凍漲,恢復原有價格。經檢討結果,農漁、學校及社福團體均維持凍漲;111 年 7 月凍漲之高壓內需產業部分,食品、攤販集中市場因直接影響民生物價,仍維持凍漲;而百貨公司、電影院、健身房、餐飲等在今年上半年較去年同期用電量及營業額皆有成長,因此取消凍漲(計 880 戶)。

至於 112 年 4 月減半調整產業,由於上半年用電仍持續衰退,維持與上次相同,即高壓 8.5%、低壓 5%的減半調整模式;而外燴團膳業已復甦,但為避免一次調整過大,僅取消 111 年 15%凍漲作法,112 年的減半調漲仍維持。前述凍漲或減調的用電戶,合計約 12 萬戶受惠。

另外,針對 112 年上半年用電衰退 10%以上製造業電力用戶,台電公司最近公布「供電設備維持費優惠措施」,只要用戶申請降低契約容量,並於兩年內辦理恢復,自今(112)年 1 月 1 日起至明(113)年 12 月 31 日期間之供電設備維持費,打 2 折優惠收費,合計近 5 萬戶受惠,以協助 112 年上半年受景氣影響的產業度過難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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